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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大语系佛教人士反对自焚 呼吁应善待生命

信息来源:foojoo.com   时间: 2013-01-17  浏览次数:960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四川、青海、甘肃三省交界地区发生的自焚事件,我国三大语系佛教人士共同指出,“慈悲”和“不杀”是佛教生命观的核心价值理念,呼吁以慈心悲愿善待生命。

    16日在成都召开的“佛教生命观研讨会”上,与会佛教人士指出,“慈悲”和“不杀”是佛教生命观的核心价值理念。具有2500多年传统的佛教始终以慈悲为怀,把“不杀生”列为根本戒律。作为佛教徒,理应坚持正信,阐扬正见,持戒守法,以大慈大悲之心,珍惜人身,善待生命。

    谈到一段时间以来四川、青海、甘肃三省交界地区发生的自焚事件,与会佛教界人士纷纷表示痛心和惋惜。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指出,佛教是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宗教,既反对杀生,也反对自杀,对劝诱、鼓励和赞叹自杀的行为更是予以严厉苛责和禁止,认为这与亲手杀人的暴力行为无异。四川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甲登·洛绒向巴指出,珍爱生命是宗教教职人员的根本职责要求,要以因果不虚为准则,明辨是非,正信正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说,爱惜生命是宗教信仰对人生态度的基本底线。

    对境外一些人散布的言论,与会代表从佛教教理教义上予以澄清,阐发了正信佛教的观点。

    针对自焚不违背佛教戒律的言论,三大语系佛教人士引用佛教经典明确指出,自杀是违反戒律的愚痴行为,犯“偷罗遮”罪(粗重罪)。劝诱、鼓励、赞叹、随喜自杀,以及为自杀行为提供条件和方便,与亲手杀人无异,犯“波罗夷”罪。所谓“波罗夷”,意思是“断、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祜巴龙庄勐指出,对于佛教徒而言,这是佛教戒律中最严重的犯戒罪业,对犯有如此重罪的僧人要永远逐出僧团。

    针对自焚是非暴力的最高形式的说法,与会高僧大德指出,制造自焚事件是以极端的形式给自身造成严重伤害、给他人带来恐惧、给社会造成恐慌的行为,怎会不属于暴力?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认为,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日,珍惜和尊重生命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像自焚这样的暴力行为是文明社会的大敌和大痛。青海省佛教协会会长赛赤·确吉洛智嘉措呼吁,要认清自焚“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反宗教教义”的本质。

    与会佛教人士对自焚能成佛的谬论,更是感到难以理解。从常识就可以知道,受邪说蛊惑而自焚,这是明显的愚痴行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如瑞指出,按照佛陀的教诲,只有发菩提心,正信正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才能得到修行上的成就,证得圆满的佛果。(秦交锋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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