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用品网 - 佛教用品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民俗风情 | 企业新闻 | 人物专访 | 行业新闻 | 行业专题 | 用品知识 | 宗教文化 | 佛典故事 | 佛教礼仪 | 佛教论文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民俗风情 > 福州瑞云寺陷拆迁困局 城市化背景下的利益纠葛
K.biz | 商业搜索

福州瑞云寺陷拆迁困局 城市化背景下的利益纠葛

信息来源:foojoo.com   时间: 2013-12-31  浏览次数:20126

瑞云寺原址已成一片废墟,一只废弃的佛手遗落在地,不远处即为瑞云寺新址。 南都记者 高龙 摄

福州的百年古刹瑞云寺,现在已成为一片废墟。12月11日,在未经寺庙方同意的情况下,这座始建于1896年的佛寺被拆除。

瑞云寺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城中村”———象园村,旁边高楼林立。官方透露,瑞云寺的原址将修建一所小学,原址旁已建起一座新庙——— 瑞云禅寺。

目前,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已经搬进了新址,但这场芜杂的城市化变局并未平息。

负责人自称被抬出古刹

官方称瑞云寺原址位于小学规划用地内,且寺庙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瑞云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村,以供奉肉身佛——柯文佛闻名于世。这是当地人柯云尘的真身,后在“文革”中被毁。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显示,福州象园瑞云寺编号为宗场证字(闽)F010040008,负责人是释明参。该寺组织机构代码:B2884301-8.

12月6日,瑞云寺在通告中称,“在没有签署正式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私自挪动本寺院的任何设施、财产。否则本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两天后,瑞云寺内的佛像被搬走。一位居士当天早上8点去瑞云寺,在路上看到村民将佛像从寺庙里陆续搬出。而事发时的照片显示,在搬迁佛像过程中,释迦牟尼佛像被摔碎了,还有一些佛像被用吊车吊走。明参法师后来在电话中说,当天瑞云寺被停电。

瑞云寺在12月11日上午被拆除。当天7点20分,上述居士接到明参法师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有气无力地说,自己被人从寺庙抬出。明参法师后来在电话中说,当时有五六个保安将她从老庙架到新庙,她感到全身疼痛。

瑞云寺被强拆的描述未获晋安区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认可

关于瑞云寺被拆迁的理由,12月13日,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出具的《关于福州象园瑞云寺搬迁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搬迁说明》)称,按照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在其红线范围内应新建一所小学,即福州市新晋安第二中心小学。象园瑞云寺位于该小学规划用地红线内。“由于瑞云寺未搬迁,该小学无法按期建成,无法满足7020户回迁户及周边居民子女的就学需求。”

安全隐患是《搬迁说明》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搬迁说明》称,瑞云寺为旧式土木、砖混结构房屋,由于年代较久,部分房屋结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瑞云寺所在的象园社区为“城中村”,多为木构、砖木结构房屋,且破旧密集,长期存在防火、治安、卫生等脏乱差问题,“亟待改造,消除隐患”。

就近重建未获寺庙同意

尽管寺庙新址就在50米外,明参法师仍未同意拆迁。她认为瑞云寺有着百年历史,且新庙设计图有诸多不合理之处

根据瑞云寺、拆迁方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答复,在瑞云寺遭拆之前,拆迁方、政府部门和瑞云寺有过多次沟通。不过最终瑞云寺没有同意搬迁。

据《搬迁说明》,2010年4月开始,由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主体,象园街道以及象园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协商工作小组,多次与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及信众代表沟通协调瑞云寺搬迁补偿事宜。但是“协商过程中,明参法师以瑞云寺内柯文佛不愿意移位、须征得柯文佛后裔族人的同意为由,一直拒绝协商。”

《搬迁说明》称,“历时三年多,我部多次邀请市、区民宗局、佛协帮助沟通协商。其间,经明参法师认可,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瑞云寺搬迁、佛像重塑等费用进行评估。”

今年6月5日,瑞云寺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信称,2012年下半年的某天,晋安区民宗局突然通知明参法师到法海寺参加会议,告知其瑞云寺将要被拆迁,并拿出重建瑞云寺的图纸给她看。投诉信称,当时明参法师不同意拆迁,理由是瑞云寺有百余年历史,同时指出即将新建的瑞云寺图纸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不同意按图纸重建瑞云寺。

投诉信称,有关部门在未与瑞云寺签订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在瑞云寺隔壁建起了一座新的瑞云禅寺。

新寺在瑞云寺南边50米处,改名为“瑞云禅寺”,目前已投入使用。新瑞云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比旧寺庙均有增加。

寺庙房屋所有权之争

民宗局称瑞云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庙产究竟属于佛教协会还是瑞云寺僧团,拆迁方和寺庙方各执一词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33条规定,“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寺庙、道观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宗教事务局的复函》明确“(寺庙、道观)产权归宗教团体所有,僧、尼、道士一般有使用权……”。

12月20日,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在答复南都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表示,“佛教寺院拆迁人既要与所有人属地佛教协会协商,又要与使用人住寺僧团协商。”

答复邮件还称,“福州瑞云寺是我市晋安区民宗局依法登记的佛教场所,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根据《搬迁说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为新瑞云寺的出资人。“考虑象园瑞云寺为特殊构筑物,在与明参法师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征得瑞云寺房屋所有人佛教协会同意后,我部邀请市、区民宗局以及佛协进行指导、监督,在维护瑞云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佛教规制,于2012年下半年出资近600万元在瑞云寺旧址南侧设计新建寺庙就近重建安置。”

对于《搬迁说明》中称瑞云寺房屋所有人为佛教协会的说法,寺庙方有着不同看法。明参法师通过一位居士转达自己的意见认为,瑞云寺的产权属于瑞云寺僧团,要求“瑞云寺的庙产归还瑞云寺僧团”。

少了寺庙方的补偿安置协议

晋安区佛教协会与拆迁方签订协议,并收到了用于实施瑞云寺搬迁的费用75.6万元

瑞云寺的拆迁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房屋拆迁工程处。

瑞云寺拆迁包括在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内。该项目是福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旧屋区改造项目,于2010年3月底开始实施动迁。目前,就地安置房已全面封顶,拟于2013年底开始回迁安置。

公开报道称,项目征地在土地拍卖会上被拍出60亿元高价。

在拆迁方与瑞云寺就拆迁问题陷入僵局时,晋安区佛教协会充当了关键角色。10月24日,福州市晋安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福州市晋安区房屋拆迁工程处与晋安区佛教协会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说明》称,协议签订是“按照6月25日达成的协商意见。”

该协议绕开了寺庙方。明参法师称,听说区佛协手上有个协议,但没有见过,自己没有参与签订协议。

明参法师的说法得到了官方佐证。2013年12月20日,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在答复南都记者的电子邮件中称,“据我们了解,在瑞云寺拆迁安置工作中,从2010年4月开始,拆迁人与佛教协会、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进行了多次协商,并于2013年6月达成了共识后,晋安区佛教协会签字认可了拆迁协议,但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因思想发生变化,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佛教协会也与资金流向有关。《搬迁说明》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其约定的搬迁、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费用已全额汇至晋安区佛教协会账户,“专款专用,由信众代表负责对瑞云寺实施搬迁。”瑞云寺搬迁、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费用为75.6万元。

福州市、晋安区民宗局在瑞云寺拆迁中进行了协调、沟通。福州市民宗局答复南都记者,“宗教事务部门在拆迁工作中有双重责任,一方面是对安置补偿进行把关,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在安置补偿依法依规、合理到位的前提下,教育引导宗教界服从城市建设需要。”

答复中引用了1993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既要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团体,应支持当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拆迁”。

多重利益纠葛

新寺庙修建后成立的管委会进入“利益版图”,但管委会未获民宗局认可

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瑞云寺拆迁的问题体现了多重利益纠葛。除了政府、开发商、寺庙和佛教协会,利益格局中还有一方在新庙修建后出现,即瑞云寺所在的福州市晋安区象园村村民方。

2010年新瑞云寺修建后,村民成立了瑞云寺“管委会”,由柯培惠、柯兴妹、柯栋侯等21人进行管理工作。

柯培惠告诉南都记者,“管委会”设立主任和副主任。柯培惠任主任,设两名副主任,一名是社区主任兼任,另一名是明参法师。目前该“管委会”由13人组成。

晋安区民宗局局长陈桂松表示,瑞云寺的权属在拆迁之前是什么,之后就是什么。并表示不认可这个“管委会”。

目前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住在新瑞云寺内。她在电话中称,搬进新庙后,自己的行动一度受到了限制。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佛教用品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