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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民俗工艺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来源:foojoo.com   时间: 2014-01-23  浏览次数:5637

    中国宗教民俗工艺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中国宗教民俗工艺品行业出现的问题堪忧
  我国宗教民俗用品制作工艺历史悠久,品种繁多,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它们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这些优秀民间工艺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甚是令人担忧。
  案例一: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曲阳是扬名中外的雕刻之乡,但近年来,企业之间自相残杀、恶性竞争,不但削弱了产品的自身价值,还严重破坏了雕刻之乡整体的社会美誉度。”
  案例二:笔者走访一些大型的批发经销商时,发现很多商家不愿意把自己代理的特色产品公布于众,一再下,才知道是由于在该行业里,模仿和仿制品泛滥成灾,一旦新产品被一睹真容,就会在短时间之内遭到仿制,且堂而皇之的摆在消费者面前,价格却少了一大半。诸如台湾铜器、广东电子念佛机等,都有过非常惨痛的经历。
  案例三: 中国宗教用品网消息:厦门舫昌佛具有限公司梅春牌、舫昌牌卫生香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全国各地假冒、仿冒该公司商标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2002年以来,在广东、浙江、四川先后都发生过舫昌佛具品牌被假冒、仿冒的案件。无独有偶,厦门市新明鸿佛具艺品工贸有限公司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
  二、宗教民俗工艺品行业知识产权难以得到有效地保护
  在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中都有关于保护传统手工艺的规定,可以对民间手工艺进行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以及商标和地理标志等进行保护。如工艺品生产者可以将某些符合要求的传统工艺申请专利保护,可以将一些有价值的工艺生产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还可以利用地理标志和商标以提高其手工艺品价值。
  但是,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保护民间工艺的知识产权还是遇到大量难题。由于民间工艺并不是现代才有的,是传统的东西,因为它们经历了“很长时间”,因此很难满足《专利法》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许多民间手工艺品种往往是在特定区域,由特定民族、群体所集体创作并世代相传而又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形成的,这种群体性的特征使它难以达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保护标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具体作者”,同时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因此纯粹原生态的民间文学艺术因为没有明确的作者也没有一般作品意义上的独创性很难获得法律保护。如宗教民俗用品中的传统造型、工艺和诀窍等。这些程式化的内容是民间艺人们通过师徒相传、代代相继,在群体的审美意识和文化传统中积淀下来,就形成了独具地域文化和族群色彩的各种民间手工艺的风格和样式。它们是群体创作的智力成果。这样传统的知识产权以保护个人权利为核心的原则与民间艺术主体的群体性之间就存在冲突。
  另外,有关法律在保护期限上的相关立法缺乏针对性,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如专利、著作权都有一定保护期限,而民间工艺是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变化的艺术,任何保护期限上的限制都是不合理的。
  因为存在以上诸多暂时不能调和的冲突和矛盾,使立法单位很难形成一个与别的产业相同的知识保护体系,从而导致宗教民俗工艺品行业的知识产权难以得到法律有效地保护。当前国家正在探索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或许可以为本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带来一线生机。
  三、当前情况下的应对策略
  (一)积极进行宗教工艺品的自主创新
  宗教工艺品随着时代变迁不断演变,由此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历史风格,古代的传承及长期以来的约定俗成,然而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老百姓物质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丰富的今天,现代宗教工艺品出现了创作观念滞后,工艺水平难以提高,品种类别样式少有变化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父子师徒世代相继的封闭式传承方式,使技艺和风格走向程式化,一时难以改变;二是近代文化转型速度太快,使传统手工艺无法迅速与时代靠拢;另外就是宗教用品的特殊性,造成了一些法物等用品的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改动。
  在宗教用品行业到底可不可以实行自主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答案是肯定的,如一些传统宗教工艺品,每一件都倾注了创作者大量的心血和智慧,创新便是这些艺术家的特征。另外一些定型的法物类用品则可以通过材质、工艺流程的改进,增加产品附加值,来节约生产成本增加竞争力。现代宗教用品,比如电子产品或者各类与现代科技结合的工艺品,更可以拥有大量的自主创新,并可以通过现有的法律,进入正常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序。
  (二)生产工艺本身的交流与创新
  宗教民俗工艺品生产工艺封闭式的传承方式表面上使传统工艺得到保护,然而这种封闭性使传统工艺缺乏与新的科技要素、新的时代要素相结合,而逐渐丧失活力。另一方面传统工艺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传播可能由于从业人员的良莠不齐而使得优秀的工艺流失。
  宗教工艺品要赢得市场,要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就必须创新,而要创新就需要有开放性的生产工艺交流环境。工艺技师通过开放性的工艺交流,可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使产品价值上升到新的层次。
  (三)生产者自身文化素质的提高
  宗教工艺品蕴涵着丰富的文化特征,这是宗教工艺品的真正价值所在。一件工艺品的工艺只是“形”,其中的文化内涵才是“神”,只有形神兼备的工艺品才能创造丰富的市场
  价值。传统的封闭式工艺传承方式只是把工艺形式传递下来而往往忽略了文化的传递。工艺品生产者脑中如果只有一种固化的工艺形式,那就只会生产出千篇一律的产品,在市场上易被模仿并难以创新。宗教文化博大精深,工艺品生产者只有通过不断的专研与探索,丰富自己的文化底蕴,才能创造出工艺品的神韵,这是其他人无法模仿的,并且具有无限的创新潜力。
  (四)强化宗教民俗用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加大对知识产权立法的呼吁和宣传,增强行业内外的知识产权意识,开展品牌基地认定工作,打破企业商标注册量小,自有品牌使用率低的状况,运用现有的法律,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调查,使行业尽早进入健康良性。
  (五)对消费者的消费意识进行引导
  行业协会及企业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对行业标准、产品工艺及艺术价值等进行相应的宣传,告知消费者如何认识、评价、选购及保养宗教工艺品,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规范行业市场。
  (六) 处理好企业间的无序竞争
  针对企业间的无序竞争。首先,企业间必须进行市场定位和细分,开展专业化分工、错位经营,各自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其次,有实力的企业走高、精、尖之路,抓大工程大项目,把剩下的给小弟兄吃,改变一个帽子三个人戴的现状。第三,在产品结构上也要进行科学的细分,除生产大众产品之外,还要坚持追求宗教用品所特有的艺术价值,如具备较高价值的艺术珍品和收藏品。第四,对于一些产业基地的地方政府,政府部门要做好充分的指导和引导,要为企业搭建发展平台,打击自相残杀、恶性竞争,把业已形成的行业基地真正转化成地方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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