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佛教协会召开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纪念自治区佛教协会成立30周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佛教协会会长夏立宛作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党金华讲话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
2013年11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佛教协会召开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纪念自治区佛教协会成立30周年,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全区佛教协会的常务理事和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
自1983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佛教协会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佛教协会的指导帮助下,在自治区各级佛教协会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佛教协会精诚团结带领全区佛教四众弟子,加强时事政治和理论学习,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人间佛教发展方向,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会务、教务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确保佛教领域团结和谐、安全稳定,维护了佛教界合法权益;关注民生,努力回报社会,积极开展慈善公益事业;注重佛教僧才培养,展示佛教文化魅力;认真开展全区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积极开展 “双五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及教风建设活动;促进对外友好交流,树立自治区佛教界形象。30年来全区佛教界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全疆共有64座寺庙,其中藏传佛教寺庙41座,汉传佛教寺庙23座,分布在伊犁州、巴州、博州、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等8个地州市的 34个县的62个乡镇。宗教人士287人,其中喇嘛 265人,比丘和比丘尼22人。据不完全统计,信教群众约20万人,主要是蒙古族、汉族、锡伯族、达斡尔族、满族及生活在塔城的部分柯尔克孜族群众,信教群众主要分布在北疆地区和南疆的巴州。宗教团体有自治区级佛教协会1个,地州市级佛教协会5个,县级佛教协会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