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一行视察了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
刘新乐副主席深入了解了内蒙古佛教协会自身建设、佛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佛教藏经室、经文的抢救管理工作、驻会教职人员情况。
刘主席听取了内蒙古佛教协会工作汇报后对自治区佛教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要求内蒙古佛教协会继续发扬桥梁纽带作用带领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佛教信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要与时俱进、认清形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爱国爱教、遵守法律法规,明确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发挥佛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杨玺、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自治区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王月虎陪同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