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用品网 - 佛教用品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民俗风情 | 企业新闻 | 人物专访 | 行业新闻 | 行业专题 | 用品知识 | 宗教文化 | 佛典故事 | 佛教礼仪 | 佛教论文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艺术资讯 > 天津市华佗药品兴华路店“销售防疫用品搭售其他商品” 被罚
L.biz | 商业搜索

天津市华佗药品兴华路店“销售防疫用品搭售其他商品” 被罚

信息来源:foojoo.com   时间: 2020-02-26  浏览次数:7

中国网财经2月24日讯 昨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书,天津市华佗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兴华路店(“天津市华佗药品兴华路店”)因价格违法被没收违法所得16.7元,罚款83.5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20年1月26日、2020年1月2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举报,称天津市华佗药品兴华路店销售防疫用品时搭售其他商品。

经调查,该药店2020年1月26日通过搭售的方式销售了两笔,第一笔销售了1瓶酒精(100ML),1瓶84消毒液,搭售了2盒维生素C泡腾片;第二笔销售了1瓶95%酒精(250ML),搭售了2盒维生素C泡腾片。据悉,维生素C泡腾片是该药店2020年1月21日购进的,共购进了20盒,购进价是21.95元/盒;2020年1月26日通过搭售的方式销售了4盒,销售价是25元/盒。

2020年1月26日,该药店通过搭售的方式销售了酒精(100ML)1瓶,购进价是3.5元/瓶,销售价4.5元/瓶;销售了95%酒精(250ML)1瓶,购进价是7.5元/瓶,销售价10元/瓶;销售了84消毒液1瓶,购进价是4元/瓶,销售价5元/瓶。

公告称,该药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16.7元,罚款83.5元。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佛教用品网证实,仅供您参考